| 套房客房不開放網路訂房 |
| 1.目前套房客房暫不開放網路訂房!!僅開放會館客房網路訂房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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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訂房須知目前開放網路訂房 |
1.會館開放網路訂房 ,訂房後請留言或來電確認
2.訂房盡量在1~2個星期前訂房以免客滿
3.入房時間 下午3.00 至隔天中午12.00退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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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坪林映象會館訂房需知 |
請於上午9:00至晚上9:00電話訂房
請告知日期及房型、人數、聯絡姓名、電話等資料
訂房專線:02-26657684 或 02-26657674 或 0918899498 龔小姐 |
匯款資訊:
1.匯款前請詳閱訂房需知的各項規定,匯款後視同認同我們;訂房需知各項規定,不得任意取消
2.訂房請於3日內匯訂金,二人房訂金1000元,4-6人房訂金2000元,如未付訂金恕不予保留,匯款後請保留匯款單以保留您的權益;並來電確認匯款資料
3.匯款帳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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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名稱:坪林郵局
戶名:鄭聰明
局號:0311511
帳號:006017-9
為加速作業請您把匯款單據影本連同訂單編號傳真到(02)2665-7704,以方便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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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期或取消訂房:
1.如因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需改期或取消,需以中央氣象局發佈當地天氣為準
2.如無特殊因素,七天前取消訂房者,可退訂金50%,三天內取消訂房恕不退訂金
3.如因天氣因素要延期,需來電確認天氣狀況,若經同意得保留訂金3個月
坪林派出所:(02)266562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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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林映象會館住宿規則 |
| 1. |
CHECK IN 時間 PM 3:00 若房間整理好 12:00後可入住 ;
CHECK OUT時間 12:00 超過一小時以休息方式計價 |
| 2. |
入住人數以客房原訂人數為準,若超過人數.(限一間房只能多一名大人或二名小朋友.身高110CM以上),每人收取600元(含清潔費.保險費.早餐等),違反者,本會館有權拒絕入住, 並不退還訂金 |
| 3. |
會館房客勿將住在其他地方之友人帶入休息.沐浴等違反者一人加收1000元(露營、烤肉、木屋者) |
| 4. |
嚴禁攜帶寵物入住:因考量部分房客對動物毛過敏,本會館暫不提供寵物入住,如未事先告知而帶寵物來,本會館有權拒絕入住, 並不退還訂金 |
| 5. |
客房內請勿吸煙,吸煙請至陽台 |
| 6. |
禁止在客房內烤肉 |
| 7. |
因客房夜間寧靜,夜間請勿喧嘩以免擾鄰 |
| 8. |
營區溪邊戲水為開放式,兒童戲水請自行注意安全 |
| 9. |
早餐時間8:00~9:30,請於前一晚告知用餐時間 |
| 10. |
客房設備擺飾品請勿帶走,若有破壞照價賠償 |
| 11. |
移動室內桌椅時請先提起,以免刮傷木質地板 |
| 12. |
腳踏車.DVD免費出借,請洽客服人員 |
| 13. |
本會館因位處山區,目前只有中華電信手機能通訊,電視無第四台線路,只能收看衛星小耳朵頻道及DVD,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|
| 14. |
家庭房有廚具設備,房客若要烹煮請自備烹具及食材,並請注意安全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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